政府合作
政府為什麼不該從碳權承諾開始?
直接回答
政府不該從碳權承諾開始,因為不是每個項目都能取得碳權,而把公共信譽綁到一個未經查核的碳權說法上會製造風險。先從可行性問題開始——additionality、方法學、規模、監測成本、登記冊風險——能在任何承諾做出之前保護政府。
碳權可能很有價值。但「碳」的語言常常在還沒有人查核項目是否真的合格之前就被使用了。對政府而言,這樣的順序很危險。
以碳權為先的風險
- 不是每個氣候項目都具備 additionality 或有效方法學
- 監測、核查與登記冊成本可能超過碳權本身
- 一個後來崩解的公共碳權說法會損害信譽
- 過早的承諾可能排擠掉更好、更務實的路徑
更好的起始順序
先評估真實需求。篩選技術是否適配。然後在做出任何碳權陳述之前,先問早期可行性問題——additionality、方法學適配、項目規模、基線、監測成本與登記冊風險。
APAC 2 IMPACT 幫助政府先問這些問題,讓信譽被保護、路徑保持誠實。
“請求一場非約束性合作討論。